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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印发《卫辉市科级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
2015-03-30 08:37  

近日,卫辉市出台了《卫辉市科级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要求审计机关在开展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时,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审计,实现审计监督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紧密衔接。

《办法》明确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审计工作,《办法》包括审计对象、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审计结果的运用等五个部分。《办法》规定了机构编制责任审计主要采取离任审计、任中审计和重点审计等三种方式,审计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审计报告将归入领导干部人事档案、廉政档案和机构编制审计档案。

《办法》的出台,增强了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规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水平,为全市开展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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