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河南省、新乡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卫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初审,反复征求单位意见,拟定了《卫辉市取消承接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在市法制办审核基础上,征求了各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市长同意,并于2014年6月23日市长办公会研究审议,共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20项。其中:取消26项,合并减少33项,调整管理方式61项。
另外,承接市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50项,目前卫辉市共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7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