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已核准以下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现予公告(注销登记第2期)
1、“卫辉市交通路政管理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卫辉市交通路政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李艳峰
注销理由 合并
设立时间 2006-07-09 00:00:00.0
注销时间 2015-12-07 10:49:14.0
2、“卫辉市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卫辉市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张春梅
注销理由 合并
设立时间 2011-10-20 00:00:00.0
注销时间 2016-03-23 09:41:46.0